语言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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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中要求学生辨析、运用的修辞格有: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反复、对偶、设问、反问等八种,教材中常出现的修辞格还有借代、引用、反语等。对要求掌握的修辞格,首先要熟记其定义、理解其要点。
1、比喻:根据事物的相似点,用具体的、浅显、熟知的事物来说明抽象的、深奥的、生疏的事物,即打比方。作用:能将表达的内容说得生动具体形象,给人以鲜明深刻的印象,用浅显常见的事物对深奥生疏事物解说、帮助人深入理解。比喻的三种类型:明喻、暗喻和借喻。
2、拟人:把物当作人来写,赋予物以人的言行或思想感情,用描写人的词来描写物。作用:使具体事物人格化,语言生动形象。
3、夸张:对事物的性质、特征等故意地夸张或缩小。作用:揭示事物本质,烘托气氛,加强渲染力,引起联想效果。
4、排比:把结构相同或相似、语气一致、意思相关联的三个以上的句子或成分排列在一起。作用:增强语言气势,加强表达效果。
5、对偶:字数相等,结构形式相同,意义对称的一对短语或句子,表达两个相对或相近的意思。作用:整齐匀称,节奏感强,高度概括、易于记忆,有音乐美感。如: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6、反复:为了强调某个意思,某种感情,有意重复某个词语或句子。反复的种类:连续反复和间隔反复。连续反复中间无其他词语间隔。间隔反复中间有其他的词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