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发改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入调研借鉴国内外经验,并广泛听取专家学者、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消费者协会以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电力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订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满足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第一档电量按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确定,电价维持较低价格水平;第二档电量反映正常合理用电需求,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合理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档电量,体现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电价反映资源稀缺状况和环境损害成本。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标准,以省(区、市)为单位,按照覆盖一定居民用电户的比率确定。
《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或80%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度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或95%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度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次征求意见情况,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印发指导各地。各地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指导意见确定。
截至本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时,通过网络、传真、信件等方式共收到各类意见21794条。参与提出意见的居民范围非常广泛,充分体现了广大群众对阶梯电价制度的关心。从反馈情况看,参与征求意见的群众中,61%表示支持阶梯电价机制和改革方向,认为在当前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推进居民阶梯电价,从机制上增强全民节约能源意识,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等方面都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从不同角度对《意见》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有34.5%的群众表示反对,主要是担心征求意见的阶梯电价方案会增加部分老百姓负担。另外,还有4.5%的群众只是对方案提出疑问,未明确表明态度。
二、推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中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近年来中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必要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中国整体电价改革会是一个渐进性的过程,目前很难期望大范围的电价改革。有明确针对性的居民递增式阶梯电价应当是下一步居民电价改革的重点,用经济手段来鼓励全社会节约用电,是居民电价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