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分析】第十二课“维护权利,适应社会”在陕人教版教材中是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积极适应社会中的内容。课标要求: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教学地位】本课的主要内容是 “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能够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让他们逐渐理解在法制社会遵守公德和法律的重要性,做一个懂得尊重他人权利、富有正义感的合格公民,使他们在分享社会合作的利益时能够自觉地分担社会责任。”这无论是在第三单元还是在“我与集体与社会”这一板块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担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只有把他们培养成遵纪守法,富有正义感的合格公民,将来才能为民族的振兴添砖加瓦,让祖国的明天更加美好。本课的学习就是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教育,着眼于帮助他们树立现代法治观念,营造遵纪守法的氛围,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成长为祖国需要的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
【教学目标】依据课程标准“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里的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确立教学目标如下:
知识目标:通过本课学习使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认识到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认识到财产所有权包含财产占有权、财产使用权、财产收益权、财产处分权;认识到继承权是经济权利的一部分,主要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认识到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
能力目标:帮助学生理解我国法律对受教育权利和义务、财产所有权、继承权、智力成果权的法律规定。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利,积极适应社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
【教学重难点】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教材内容】本课教材主要包括导语;情景再现;阅览人生;感悟名言;活动体验;点睛之笔。其中情景再现包括引言和两个目题。
第一目《我的受教育权》含三个◎;
第二目《我的经济权利》含三个◎。
【课时安排】2课时
第一目《我的受教育权》
【教学程序】
一、这节课我主要设计了这样几个环节
慧眼识珠----感受教育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权利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