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历届政府财政均很困难,其弥补财政赤字的办法除了增税之外,就是大量发行公债和向银行借款。1935年以前,财政向银行借款就迫使国家银行增发可兑换的银行券,致使银行券兑现困难,国家银行的信用动摇。1935年后,财政向银行筹款则促使国家控制的发钞银行滥发不兑现的银行券,致使恶性通货膨胀发生和法币信用丧失。公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以及银行券信用的下降引发大规模的挤兑、投机和抢购,工商金融业遭受破坏,最终酿成金融风潮。 1945年8月抗日战争结束时,法币的发行额是5,569亿元,比1937年6月的14.1亿元增加了392倍,增加幅度已不小,但与以后的发行量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到1947年12月法币的发行额高达331,885亿元,为1945年8月抗战结束时的60倍,为抗战前1937年6月的2353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