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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
亦称“有限君主制”。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瑞典、泰国、日本等。是在君主立宪的基础上随着近代政党的形成和议会作用的加强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在这种制度下,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君主的实际权力减弱,其职责大多是礼仪性的。
斯图亚特王朝(House of Stuart)
斯图亚特家族在苏格兰和英国建立的王朝。斯图亚特家族起源于法国的布列塔尼。12世纪初迁居英国后,该家族的一个成员被苏格兰国王任命为宫廷总管“斯图亚特”,该家族世代继承这个职务,即渐成为其姓。14世纪初,斯图亚特家族的瓦尔特和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一世的女儿结婚。其子在1371年继承罗伯特一世为苏格兰国王,即罗伯特二世。从而开始斯图亚特王朝对苏格兰的统治。1503年斯图亚特家的詹姆斯四世与英国国王亨利七世的女儿结婚。其后裔斯图亚特家族的詹姆斯六世在1603年继承英国王位,是为英王詹姆斯一世(1603~1625在位)。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统治英国。詹姆斯一世的儿子查理一世统治时期,爆发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革命推翻查理一世,英国成为没有国王和上院的共和国。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詹姆斯二世企图在国内恢复天主教并迫害清教徒,引起广泛不满,发生“光荣革命”。詹姆斯二世逃离英国。奥兰治亲王威廉和他的妻子玛丽(即威廉三世,1689~1702在位;玛丽二世,1689~1694在位)应邀前来统治英国。他们死后无嗣。根据英国国会于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王位由詹姆斯二世的另一个女儿、玛丽的妹妹安妮继承(1702~1714在位)。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亦无嗣。王位传给斯图亚特家的远亲汉诺威的乔治,即为乔治一世。斯图亚特王朝为汉诺威王朝所代替。后期斯图亚特家族的男性后裔詹姆斯·爱德华(“老王位觊觎者”)和查理·爱德华(“小王位凯觎者”)曾先后聚集力量,企图以武力夺取王位,但均告失败。1807年,斯图亚特家族的最后一个男性后裔红衣主教约克公爵亨利去世,无嗣。斯图亚特家族的世系至此断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