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新课
2008年10月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连续两天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原告胡青,将自己家的小保姆告上了法庭,要求拿回其生父一笔价值60万的遗产。这场官司从2004年开始至2008年历时四年,胡青的起诉要求一再被驳回。原因是小保姆拿出一份经公证机关公正的遗嘱。其父的遗嘱明确写道,将自己名下所有的遗产无偿赠给小保姆。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总结:其实,这种法律依据早在两千年多年前的古罗马就已经产生了。千百年来,罗马不仅指一段古老而悠远的历史,更代表一种宏伟而博大的精神。骁勇的罗马人更崇尚武力和秩序,在金戈铁马卷起的滚滚风尘中,长期忙碌于对外征战,与睿智的希腊人相比,难免给人“略输文采”、“稍逊风骚”之感。然而,罗马人建立过一个庞大帝国,罗马帝国的维系主要依靠两大支柱,一是所向披靡的罗马军团,二是博大而缜密的罗马法律。古代罗马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重要成就,是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这节课我们就来一起学习罗马人的法律。
讲授新课
一、昨日辉煌——古代罗马简史
公元前8世纪中期:罗马城 公元前509:罗马共和国 公元前27:罗马帝国
1-2世纪:成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二、今日说法--古罗马法
1、《十二铜表法》
教师:课前,老师和同学们一起设计了这个环节,我们把它命名为今日说法之古代罗马。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主持人。
莫开翔(主持人):各位同学大家好,欢迎跟随我们的镜头走进今日说法。我是主持人XX。法律是公平和善良的艺术,他属于每个人又维护每个人。九年义务教育就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追本塑源,现代社会赋予我们的这种权利渊源于古罗马的法律。请同学们跟随我们的脚步,回到法律初建的古罗马,锁定古罗马法律下的社会生活。
案例展示与法官断案--债务奴隶制
李亦文: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身份低微的古罗马奴隶--阿巴斯。今天是我偿还债务的最后一天,但我根本无此能力。偏偏债权人又是一个很有势力的奴隶主巴特斯。巴特斯知道我没钱,竟然强制给我戴上脚镣、手铐,还扬言说再不还钱就要把我卖到国外或者杀死,甚至逼迫我把自己的儿女卖出去做奴隶。对于他的威胁,我十分气愤。不知不觉间,竟然来到刻有法律的十二块铜表前,听说现在可以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于是我鼓起勇气决定对奴隶主的无理要求提出上诉。
莫开翔(主持人):阿巴斯上诉的最终结果如何呢,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如何断案?在担任法官之前,先让我们充一充电。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教师:罗马法是指公元前六世纪至公元七世纪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形式上分成文法和习惯法,习惯法又叫“不成文法”,是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