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广东单科)《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边区各少数民族,在居住集中地区得划定民族区,组织民族自治政权,在不与省宪抵触的原则下,得订立自治法规。”由此可知
A.陕甘宁边区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民族自治区
B.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已经有了民族自治的设想
C.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是《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D.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根据《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实行的
1. B陕甘宁边区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以后,原陕甘革命根据地根据国共两党的协议于1937年9月建立的,不是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依据是《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以及1984年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因此A、C、D三项表述都是错误的,早在陕甘宁边区时期,部分地区就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说明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已经有了民族自治的设想。
2.(2009广东单科)我国某部宪法将国家性质表述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这一表述说明当时
A.三大改造尚未完成 B. 资产阶级已被消灭
C. 人民公社体制已经建立 D. 经济基础还十分薄弱
2. A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而三大改造完成前,我国国家政权还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在内的新民主主义政权,因此1954年宪法才将国家性质作此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