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问题和品德问题的区分十分重要,但在现实中教师经常不能作出适当的区分,这有很多原因:一个原因是部分教师欠缺基本的心理学知识。同时教育观念陈旧,碰到问题就不假思索地认为是思想品德问题。另一个原因是几类问题有着错综复杂的相交和联系,有时在心理健康问题和品德问题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在中小学生身上出现的问题有时混杂着这两类性质的问题,加以识别的确有难度。宽泛意义上的心理问题则有时是心理障碍问题,有时则是心理发展上的问题。换言之,除了品德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学生 身上还可能出现其他性质的问题。
区分心理问题与品德问题的必要性 区分品德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相对性和可变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标准。相反,我们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多数人认同的相对客观的标准,使得在问题出现时,我们的判断有据可依。下面我们尝试提出一些初步的标准,希望引发进一步的探讨。 区分心理问题与品德问题的可操作标准 1. 是否求取实际利益。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同是偷窃行为,品德不良的偷窃是以获利为目的的,出于这一目的,只要可能,偷窃者总是会偷最值钱的东西。对比来看,有心理疾患的偷窃癖却并不在意偷到的东西如何值钱。他所追求的只是心理满足,在偷窃行为过程中有释放感和满足感。 2、是否涉及价值判断。品德不良行为有时来自是非不分,价值系统紊乱,与所在社会的规范要求相悖,行为人不认为身体伤害(如打人)、心理伤害(如伤害感情)和涉及公平、公正的行为是不对的,他认为做这些事对他来说并不耻辱,反而十分荣耀。一个纯粹的心理障碍者的问题行为则不涉及价值问题,只是心理机能的降低。一个抑郁症患者,心理机能受到损伤,导致社会适应差:生活无兴趣,工作出差错,自我评价低,情绪低落。但他在品德判断方面与常人并无不同,他没有丧失是非观念、道德观,不会去故意伤害他人。 3. 是否具有强迫性 通常,偷窃是品德不良行为,出于获利的目的,偷窃者自己只要愿意,就可以不去偷窃。偷窃癖患者则相反,他甚至知道不应该去偷,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偷窃,而是内心有一种想偷的顽固的冲动,自己无法控制。这种偷窃冲动有一定的周期,当冲动的紧张度升到一定程度,偷窃行动即带来满足。偷完之后会后悔,却又重复去做。
4. 是否包含生理因素。心理健康问题有时有生理原因。例如,有研究证明,大脑中的5羟色胺浓度偏低,人就容易产生冲动,冲动时产生的某种行为,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习惯,每次冲动时就会产生同样的行为,偷窃癖的偷窃行为就是如此形成的。
心理问题与品德问题是什么关系。
例如,通常的偷窃行为可以在理性层面上得到理解,但它并不因此无法在心理层面上得到理解。一个理性偷窃者当然也有他的心理定式、心理活动等等。他与偷窃癖患者的区别仅仅在于,他的行为既可以在心理层面上得到解释,也可以在理性层面上得到解释,而偷窃癖的行为则只能在心理层面上得到解释。 品德问题必有其心理层面,心理问题却并不一定能够上升到品德层面。就此而言,心理层面是基础层面。不过,我们对问题的解释通常并不是从基础层面开始的,而是从通常理性开始的,只有当通常理性无法解释,我们才尝试下降到心理层面。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我们经常把心理问题误认作品德问题,相反的情况却比较少见。 可见,如果个体成长从生理—心理—社会这个角度审视,心理和品德发展的层次不同。心理发展是人在先天遗传素质基础上,通过后天与客观世界的相互作用而生成的,属于一个较低层次。而人们的知识、思想、道德、美感等等是在心理发展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属于社会性发展水平,是人发展的最高层次。 多种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探讨。例如道德相对主义问题、思想道德教育的可能性问题及其方式问题、品德和人格的关系问题、怎样配套使用判别品德问题和心理问题的标准问题,以及如何针对心理健康问题和品德问题展开心理健康教育及品德教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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