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招办在梅峰宾馆举行的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和平行志愿培训会上,王夏州同志就今年我省高校招生考务管理与平行志愿问题作了说明,指出考生与家长容易对平行志愿的理解错误的两个问题。
平行志愿不是平等志愿
王夏州说:“平行志愿不是平等志愿,平行志愿在投档时遵循'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说,当考生分数达到这些院校的录取分数时,虽然考生所填的院校之间是平行的,但会根据填报时院校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检索,先投向排列在前面的院校,其它院校不再被检索和投档,更不会反向投档。”
平行志愿不是平行录取
王夏州表示,平行志愿也不是平行录取,就算考生的成绩达到了所填报的4个平行志愿的录取条件,但根据平行志愿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检索的录取模式,当考生被某一高校录取后,之后的平行志愿院校则不再检索和录取,因此,考生投档录取的机会还是只有一次,不会同时拿到多所高校的录取通知书。
建议广大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平行志愿的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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