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集合的基本关系
教学目的:了解集合之间的包含、相等关系的含义;理解子集、真子集的概念;能利用Venn图表达集合间的关系;了解与空集的含义。
教学重点:子集与空集的概念;用Venn图表达集合间的关系。
教学难点:弄清元素与子集 、属于与包含之间的区别;
课 型:新授课
教学过程:
一、 引入课题
1、复习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属于与不属于的关系,填以下空白:
(1)0 N;(2) Q;(3)-1.5 R
2、类比实数的大小关系,如5<7,2≤2,试想集合间是否有类似的“大小”关系呢?(宣布课题)
二、 新课教学
1、 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
A={1,2,3},B={1,2,3,4}
集合A是集合B的部分元素构成的集合,我们说集合B包含集合A;
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我们说这两个集合有包含关系,称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subset)。
记作:
读作:A包含于(is contained in)B,或B包含(contains)A
当集合A不包含于集合B时,记作A B
用Venn图表示两个集合间的“包含”关系
2、集合与集合之间的 “相等”关系;
,则中的元素是一样的,因此
即
练习 3、结论:任何一个集合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