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版】高中数学必修一教学设计方案
§1 集合的含义及其表示
教学目标:通过实例了解集合的含义,体会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能选择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教学重点:集合概念与表示方法
教学难点:运用描述法和列举法表示集合
课 型:新授课
教学过程型:
引入课题
同学们在报到时学校通知:8月29日下午4点,高一年级学生按班级在学校行政楼前集合。试问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的高一学生还是个别学生?
在这里,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是高一而不是高二)对象的总体,而不是个别的对象,为此,我们将学习一个新的概念——集合(宣布课题),即是一些研究对象的总体。
研究集合的数学理论在现代数学中称为集合论,它不仅是数学的一个基本分支,在数学中占据一个极其独特的地位,如果把数学比作一座宏伟大厦,那么集合论就是这座宏伟大厦的基石。集合理论创始者是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他创造的集合论是近代许多数学分支的基础。(参看阅教材中读材料P16)。
下面几节课中,我们共同学习有关集合的一些基础知识,为以后数学的学习打下基础。
一、 新课教学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数学中也有类似的分类。
如:自然数的集合 0,1,2,3,……
如:2x-1>3,即x>2所有大于2的实数组成的集合称为这个不等式的解集。
如:几何中,圆是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 1、一般地,指定的某些对象的全体称为集合,用大写字母A,B,C,等标记。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