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艺术
作者:陈世旭
巨人是山。有的山崇高威严,令人心生畏惧;有的山秀丽和美,使人不惮亲近。林语堂应该是后者。他的学问做得博大精深,却又不失常人的质朴平易。作为在一段可以预见的历史时期里事实上无可企及的大师,他从来没有严肃出一张盛气凌人的扑克面孔,端出一副咄咄逼人的大师架势,让没学问的别人难堪,觉得高不可攀,有压迫感。
在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读书的艺术无疑属于华彩部分,这也是我最觉喜欢的部分。为此不揣浅陋地作了一番归纳:
读书的本旨。“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向来称为清高……所以读书向称雅事乐事。”倘若“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账簿;或为做相士,占八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
记问之学不足为师。“书上怎么说,你便怎样答,一字不错,叫做记问之学。”“记问之学不足为人师。”“学堂所以非注重记问之学不可,是因为便于考试,如拿破仑生卒年月,形容词共有几种……事实上与学问无补……要用时自可在百科全书去查。又如罗马帝国之亡,有三大原因,书上这样讲……然而事实上问题极复杂。有人说罗马帝国之亡,是亡于蚊子(传布寒热虐),这是书上所无的。”“读一部小说概论,到底不如读《三国》、《水浒》;读一部历史教科书,不如读《史记》。”
社会是个大学堂。“整个世界就是大学堂,在学校里能学到的东西不如从校外所见所闻能得到的知识;只要养成爱读书的习惯,一部字典在手,凭自修,什么学问都能学到。”林语堂在教会学校读书读到大学,三十岁在北大教英文时忽然觉悟自己对中国文、史、哲各科的知识还不如他对西方同类学科了解,由而发愤自修,乃成大师。
他对女儿的教育亦取此道。他什么地方都带女儿去:去中国馆子叫条子(卖艺兼卖身的女人);去瑞士滑雪;去意大利探火山口;去法国下“地狱”娱乐场;去美国百老汇…… 他“觉得我们什么都应该看看,”“出门、走路、看戏,也乱看乱学,文学乎,不文学也。”
“社会是个大学堂,根本不必读大学。”女儿以优异的成绩中学毕业,富有的父亲果然不要她上大学,要她踏入社会做事,念“文学所取材的人生”。这选择的结果是女儿后来成为美国耶鲁大学的中文教授、美国《读者文摘》中文版总编辑、著名作家、翻译家。
喜欢是学问的泉源。“读书人每为‘苦学’二字所误。”“人生快事莫如趣,而且凡在学问上有成就的,都由趣字得来。”“读书本来是至乐的事。”“读书是一种探险,如探新大陆,如征新土壤”,“读书是灵魂的壮游,随时可发现名山巨川、古迹名胜、深林幽谷、奇花异卉”。
女儿们在美入学学不到中文,林语堂便和她们一起读书:
“笑话得很,一点没有定规。今天英文,明天中文,今天唐诗,明天聊斋——今古奇观、《宇宙风》、《冰莹自传》、《沈从文自传》,当天报纸。忽讲历史,忽讲美国总统大选,忽讲书法,都没一定。”
地理书只看清地图,余者考前再念,及格则已。“而且看电影上各地风景就是地理。”
元曲、《琵琶行》、李白的诗,“喜欢就选读,不喜欢就拉倒——但是如果喜双,就是心中真正的喜欢,这个喜欢,这个‘好学’之‘好’,就是将来一切学问的泉源。”
“最要紧,还在指出书中的趣味,尝尝读书的快乐。”
“把做人与读书合为一谈。”“因得其‘致’便知其味,不至开卷昏昏。”
“庄子与西厢同等看待。韩(愈)文与《宇宙风》同等看待,而且在我看来,宁可少读韩文,不可少读现代通行文章。”“学问之事,是与看《红楼梦》、《水浒》相同,完全是个人享乐的一件事……若不能用看《红楼梦》、《水浒》的方法去看哲学史、经济学,就是不懂得读书之乐。”
“兴味到时,拿起书本来就读,这才叫真正的读书,这才不失读书之本意……读书时,须放开心胸,仰视浮云,无酒且过,有烟更佳……或在暮春之夕,与爱人携手同行,共到野外读离骚经,或在风雪之夜,靠炉围坐,佳茗一壶,淡巴菰一盒,哲学、经济、诗文、史籍十数本狼藉横陈于沙发之上,然后随意所之,取而读之,这才得了读书的兴味;”
由兴趣相近者人手。“就兴味与程度相近的书选读,未有不可五师自通,或者偶有疑难,未能遽然了解,涉猎既久,自可融会贯通。”“一人找到一种有趣的书,必定由一问题引起其他问题,由一本书而不能不去找关系的十几种书,如此循序渐进,自然可以升堂入室,研磨既久,门径自熟;或是发现问题,发明新义,更可触类旁通,广求博引,以:证己说,如此一步—步地深入,自可成名。”
因为无知,我向有对读书和读书人的膜拜。由这膜拜,又有了对读书和读书人的恐惧。
领教林语堂先生关于读书的金玉良言,所得有二:一是有解放感,明白读书终不会是一种精神苦役,因而得到一点信心;二是多少受到一点刺激,从此要发愤努力,学做一个读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