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课资料
一、主要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简介
60年代以来,世界出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集团化)的趋势。目前共有各种形式和规模的区域集团30多个(不包括单纯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和论坛性质的组织),参加的国家有140多个。纵观这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具体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单一商品的经济一体化集团:如石油输出国组织等,该种形式的合作是通过一个超国家的高级管理机构来管理某一特定的工业部门,如为所有成员国规定生产配额,制定规划,防止不公平竞争等。
2.自由贸易区: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区、澳新自由贸易区等,在成员国之间废除全部贸易障碍,贸易充分自由化,同时各成员国享有自决权。
3.关税同盟:各成员国间消除贸易壁垒,实行自由贸易,对来自非成员国的进口商品,实行共同关税,统一对外的贸易政策。
4.共同市场:如欧洲经济联盟,这是一种在关税同盟基础之上,允许各成员国的技术、劳务、人员、资本均可在内部自由流动。
5.经济同盟:在共同市场的基础上,采取统一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社会政策。据此,应建立一个超国家的强有力的中央当局或中央议会来行使政策和权力。
由此可见,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功能既有外向的竞争性又有内向的保护性。据此合作的大多是进行互补性的经济合作,实行关税互惠,消除贸易壁垒,共建共同市场,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欧盟扩大过程简介
1958年1月1日,根据法、德、意、荷、比、卢六国政府于1957年5月签署的罗马条约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布鲁塞尔。自成立后四次扩大成员国数量,1973年1月1日,英国、丹麦、爱尔兰三国加入,1981年1月1日希腊加入,1986年1月1日,葡萄牙和西班牙两国加入,1995年1月1日,奥地利、瑞典、芬兰三国加入。2003年上半年,欧洲议会在斯特拉斯堡举行的欧盟扩大表决中,同意于2004年5月正式吸收中东欧10个国家入盟。626名欧洲议员以多数票赞成波兰、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马耳他10国入盟,这10个成员国与欧盟签约后,还要由现欧盟15国议会分别通过,条约才能正式生效。一些候选国还要就入盟举行全民公决。斯洛文尼亚和马尔他已表决通过。扩大后的欧盟人口总数将增加7500万人,达4.53亿人。
世界主要区域合作组织
名称 |
成立时间 |
总部所在地 |
成员国或地区 |
欧洲联盟 |
1995年11月1日 |
布鲁塞尔 |
法、德、意、荷、比、卢、英、丹、奥地利、瑞典、芬兰、葡、西、希腊、爱尔兰 |
北美自由
贸易区 |
1992年8月12日 |
华盛顿 |
美国、加拿大、墨西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