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课时
第一课时 生活与法律
第二课时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生活与法律
课前布置:《阳光少年》P50,请你做一回小小法律监督员,把你对周围的人进行观察后,将他们可能违反法律的行为记录在表格中,然后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
(一)问题导入
师:生活中我们都在接触法律(举例)。那你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吗?先不用急着回答,我们来做一个测试,大家翻到书上P52,做一做“法律与未成年人保护知多少”。
(板书)一、生活与法律
(二)自我测试:法律知识知多少
(让学生独立判断并思考判断的理由,时间3分钟,3分钟后让学生举手抢答,再由老师来总结,并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补充说明。)
1、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
理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
补充: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还有: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收养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看P55“小资料”)
2、老师和家长出于关心,随意拆阅未成年人的信件(×)
理由:未经未成年人的允许和同意,随意动用未成年人物品的行为属于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行为。父母私自看孩子的信件和日记是不对的。虽然少男少女是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同样有通信自由和保守自己的秘密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
(投影: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罪犯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
补充:但在特定情况下,私拆未成年人信件却是合法的,特定情况是指——当未成年人涉及触犯法律问题时,公安机关依法律可未经未成年人的允许和同意,拆阅未成年人的信件。
3、因为一个同学的钱包丢失,老师便对全班同学进行搜查(×)
理由: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搜身)。
补充:老师可以请全班同学配合调查,让学生自己拿出自己的物品,但老师动手搜查则是违法的。
4-7题 基本意思相同,只是表述略有不同。
未成年人年龄太小,与法律没多大关系,既不用与法律打交道,也不受法律的约束,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