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时) 1、导入新课:"新闻前后" ①新闻评析:对此,你有何看法? 内容:广州一家韩国公司女老板,为了惩罚迟到的中方雇员,竟令中方雇员向她集体下跪,以满足她的虐待淫威心理。 ②新闻后续:此刻你的心情又是如何? 内容:大多数中方雇员为了一份有限的薪水,做出了牺牲人格的尊严和民族气节而向恶人下跪的选择。这当中,只有一名从河南来的打工青年,毅然做出了辞职不跪的义举,令韩国女老板目瞪口呆,淫威之心顿减。这位河南打工青年的行动受到了所有知情者的高度称赞。很快,另一家中国公司破格录用了这位铮铮硬骨的男子汉。 小结:这不仅是给这位外国女老板的威慑,而且也是对国家尊严的维护,他自己人格尊严维护。 设计意图:通过新闻对比,引发学生的情感价值观的振动,从而为下文在法律上认识人格尊严打下基础。 2、引入课题:维护人格尊严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师: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权利? (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 图片展示 补充说明 (宪法的规定,增加了学生维权的信心,也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格尊严权了解的要求。学生会从书本上去了解,并联系做相应的充解释,教师的图片的补充介绍达到抽象概念形象化的效果。) 3、情境再现 加深理解 问:现实生活中人格尊严权并没有受到广泛重视,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你的身边(学校、家庭、社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小结: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设计意图: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教师则作适当引导补充,并说明侵犯的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合作探究:"你来当法官" 案件一: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 案件二:某网站举办"评选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 案件三:街头偶遇(小偷被打,中学生出面制止) 案件四:未经许可使用刘翔跨栏镜头作广告封面 案件五:在90年代一部热门电视剧《过把瘾》一个镜头指向了一个路边群众。 设计意图:将所学的知识及自己所查找的法律法规运用到案件中,达到学以致用,特别是其中较模棱两可的案件的处理,则可以增加学生的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小组合作处理案件可以增加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 5、新闻再评 认识升华 师:经过上面的学习,你能从法律的角度,再次评析 "韩国公司女老板"新闻。 设计意图:在达到前后互应的同时,让学生对事件的认识从表面、感性的认识上升到深层、法律、理性的认识。 6、大家话收获 人的尊严和人的生命、人的自由一样,都是至高无上的。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设计意图:以学生的收获达到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测。
(第二课时) 1、情境导入:小品表演"为什么会这样?" 引言: 每个人都有自己作为人的尊严,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虽然我们尚未成年,但同样拥有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尊严。在家里应该得到父母的尊重;在学校里应该得到老师的同学的尊重;在社会上,应得到其他人的尊重。 小品表演: 小良因为以他人的名义画丑化老师的肖像图,受到老师的批评,并罚写5000字的检讨,个别同学知道了这件事生,在背后议论纷纷,指指点点,他的好朋友也因此将他以前画过谁的丑化图都透露出去了,这更是雪上加霜,原本以为回家可以透透气,结果是父亲的痛打,因为老师早已将事情通报给了家长了,可怜的小良左思右想很是郁闷:"为什么会这样?" 设计意图:通过生动形象的小品情境,将人格尊严的有关问题展示给学生,其中的很多问题是学生身边的问题,又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你说我说 师:看了小品后你发现了几个侵犯人格尊严的问题? 小良侵权: 老师的肖像权 同学的姓名权 他人侵权: 老师、父母侵人格尊严权 同学侵名誉权 好友侵隐私权 设计意图:从小品中得出相关的侵权问题,一方面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可引出下面的课题,即如何面对以上侵权问题。 3、小组讨论 合作探究 当以上的侵权事例发生的时候,甚至有更严重的侵权行为发生时,我们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作为未成年人? 设计意图:通过小组合作探究,提高学生团结解决问题的合作能力,并加深学生的维权意识及维权的能力。 4、各小组代表发言 (起诉书补充) 设计意图:小组合作的成果展示,也是学生维权能力的表现,在学生代表发言结束后让学生共同作出评价,并适当补充教师的评价以达到正确方向的引导作用。 5、送小良同学一句话 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样,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一个文明的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设计意图:给小良的话,是学生对人格尊严认识的结晶,以此达到检验学生学习成果,同时也是学生维权及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开始。教师的小结则起到巩固的效果。 6、伟人传递给我们…… 伴乐阅读《心灵中闪亮的星辰》 设计意图:名人故事,是再次将学生的认识加以提升(学会"尊重自己的尊严,尊重他人的尊严"),伴着优美的音乐,让学生在陶冶情操的同时感受到榜样的力量,从而更好地达到将所学知识内化为自己行动的效果。 【教后反思】 1、人格尊严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肖像权、姓名权等,使学生很容易对其认识只限于书上提及的权利,当出现笼统人格尊严权学生就不知如何判定了。 2、一方面维权意识薄弱是社会现状,较多老师或家长由于方法不当出现侵权行为,另一方面我们又引导学生重视、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怎么引导学生更好地维权?难道是法律途径? 3、学生之间的玩笑话,如称某同学为"小黑""猪猪",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或认为是昵称,或认为是侮辱,此类的情况往往让学生难以界定。
【附录】 1、新闻:广州一家韩国公司女老板,为了惩罚迟到的中方雇员,竟令中方雇员向她集体下跪,以满足她的虐待淫威心理。大多数中方雇员为了一份有限的薪水,做出了牺牲人格的尊严和民族气节而向恶人下跪的选择。这当中,只有一名从河南来的打工青年,毅然做出了辞职不跪的义举,令韩国女老板目瞪口呆,淫威之心顿减。这位河南打工青年的行动受到了所有知情者的高度称赞。很快,另一家中国公司破格录用了这位铮铮硬骨的男子汉。 2、五大案件 案件一: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教材P37) 案件二:某网站举办"评选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作业本P18) 案件三:街头偶遇(小偷被打,中学生出面制止)(教材P39) 案件四:未经许可使用刘翔跨栏镜头作广告封面 (未经许可使用跨栏镜头,刘翔为肖像权索赔125万) 案件五:在90年代一部热门电视剧《过把瘾》一个镜头:"江珊"跟"王志文"说:我父亲年青时,就是因为这个女人指向了一个路边群众(卖冰棍的老太太),而抛弃了我和妈妈,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没去看他的原因(现今其父亲重病在床,无人理睬)。"就是这么一指后来老太太的儿子把《过把瘾》剧组告上了法庭,因其侵犯了老人的肖像权、名誉权。 案件的评判: 案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现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拍照、新闻摄影以及反映社会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等,从法律上不能视为侵犯肖像权。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报社在刊登此类照片时,最好用"虚化"的方式将当事人的面部作一些保护性处理。 案件二:侵犯了这位歌星的名誉权和肖像权。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我国法律还保护公民名誉权不受侵害,禁止任何人用侮辱、诽谤等 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案件三:小偷被抓后挨打是生活中常见的事,很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是正义的表现。但法律规定,犯了罪的人也是国家公民,也依法享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任何人对公民的法外施暴都是非法行为。 3、小品内容(自编) 小良因为以他人的名义画丑化老师的肖像图,受到老师的批评,并罚写5000字的检查,个别同学知道了这件事生,在背后议论纷纷,指指点点,他的好朋友也因此将他以前画过谁的丑化图都透露出去了,这更是雪上加霜,原本以为回家可以透透气,结果是父亲的痛打,因为老师早已将事情通报给了家长了,可怜的小良左思右想很是郁闷:"为什么会这样?" 4、作品《让生命化蛹为蝶》(教参P113) 5、音乐《秋日私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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