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课资料
中国的海洋国土
中国位于亚洲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岸,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除领土外,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还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可管辖海域,在世界海洋大国中名列第九位。此外,中国作为国际海底资源开发的先驱投资者之一,在太平洋公海海域还拥有75万平方公里的海底矿区专属开发权。
中国大陆的东部和南部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大陆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中国也是岛屿众多的国家,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有5000多个,岛屿岸线14万公里。
中国的海域处在中、低纬度地带,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比较优越,适合发展各种海洋产业和兴办各类海洋事业。中国海域海洋生物物种繁多,已鉴定的达20278种。中国有渔场面积280多万平方公里,滩涂和20米水深以内的浅海面积17万多平方公里,对发展海洋捕捞业和海水养殖业极为有利。中国海域有30多个沉积盆地,主要新生代沉积盆地16个,其中位于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北部的主要盆地9个,面积近70万平方公里,石油资源量约25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约14万亿立方米。中国沿海共有160多处海湾和几百公里深水岸线,许多岸段适合建设港口,发展海洋运输业。滨海地区有25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3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国家海岸带自然保护区,适合发展海洋旅游业。中国海域还有丰富的海水资源和海洋可再生能源。
为了行使中国对领海的主权和对毗连区的管制权,以及更好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中国于1992年2月2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建立了内水、领海和毗连区等基本制度:中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内水,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等其他基线以内的水域;中国领海为邻接其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中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其宽度为12海里。
1996年5月,中国正式宣布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专属经济区是国家管辖海域,它的范围是从领海基线量起向海200海里的海域,包括其下面的海床和底土。中国对专属经济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在专属经济区勘探开发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及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风力生产能等方面的主权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内建造并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专属权利,以及专属管辖权;对专属经济区内海洋科学研究的管辖权,包括准许外国或国际组织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的同意权,以及拒绝给予同意的斟酌决定权;对专属经济区内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
海洋与国家主权 海洋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包含的领土主权、领海主权、海域管辖主权和海洋权益等,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任何沿海主权国家都拥有自己的海洋权。《联合国海洋公约法》(以下简称《公约》)确定了12海里领海制度、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