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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得到加强和巩固。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的君主理念,往往影响着政治决策,影响着立法、行政和司法。国家是一个人的国家,政治是一个人的政治。君臣关系,实质上是“主人”和“奴才”的关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不断发展,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不允许有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地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在分权的基础上,牢牢控制着地方官吏的任免、监督和考核。主要史实如下:
中央集权的发展方面:汉朝时期,“汉承秦制”。两汉时期中央政治制度基本上沿袭秦朝,但又有所变化,中央对地方管理加强;唐朝时期,由于藩镇割据,中央集权总体上受到削弱;北宋时期,由于军事上收兵权、编禁军;行政上,派文臣做知州,设通判负责监督;财政上,由中央掌控地方赋税开支,则进一步得到加强;元朝建立行省制度,省下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中央集权得到完善并发展;
君主专制的演进方面:汉朝时期,汉承秦制。汉初,丞相位高权重,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汉武帝重用伺从、秘书等担任尚书令、伺中等,削弱相权,皇帝制度得到强化;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三省体制;隋唐时期,创立与完善三省六部制;宋朝,初设中书门下,后增设枢密院、参知政事、三司使(简称“一参二府三司”);元朝,设中书省,相权得到强化。
同时历朝历代选官、用官制度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促进和保证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汉朝实行察举制;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隋朝首创科举制;唐宋元:继承并完善科举制,大大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纵观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的过程,可以看出始终伴随着两大基本矛盾:一是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汉朝的中朝制度、隋唐三省六部制的形成与完善,元朝的中书省制度就是皇权对相权的分离、削弱;二是中央政府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自汉到元都不断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从而保证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
左图右史
元朝行省图
“省”的本意为宫禁,后业引申为中枢机要、行政机构的名称,因此行省起初是指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取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之意,它多是因军事需要而设的临时机构。行省一词,源于金。金因地方上战争的需要,设行尚书省以分任军民之事,非定制。元世祖时,开始设置中书省。中统、至元年间,在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掌管辖内军政要务。
行省制,就是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枢密院掌管军事,类似于现代的国防部;御史台负责监察;在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