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初期的外交(学案)
【课标】
了解新中国建立初期的重大外交活动,理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处理国际关系方面的意义。
【概述】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建国的第一年里就同苏联等17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随着中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地提出,新中国外交走向成熟。20世纪50年代中国政府先后参加了在日内瓦和万隆举行的两次重要国际会议,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习本单元内容,应着重把握中国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所作出的几次外交政策的重大调整,以及所取得的外交成就。同时注意相关知识的链接。
【知识梳理】
版本1:
一、新中国初期的外交建树(20世纪50年代):
1、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
(1)背景:战后出现美苏为首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的尖锐对立;美苏对新中国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新中国政权的巩固和经济建设需要国际援助。
(2)特点:“一边倒”(保障革命胜利成果,维护独立与主权,在国际交往中不致孤立。)
(3)作用:迎来第一次建交高潮(建国第一年,同苏联等17国正式建交,)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标志着新中国外交的成熟
(1)背景:1953年朝鲜停战后,国际紧张局势趋于缓和;中国国民经济基本恢复,即将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2)目的:为争取国际局势进一步好转,为即将开展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和平环境,为同邻近国家和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发展友好关系。
(3)提出:首次在1953年(中印关于西藏问题,周恩来);完善再在1954年(中印、中缅联合声明)。
(4)内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
(5)特点: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差异;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
(6)意义:拓展新中国外交方针,标志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在国际上产生广泛影响,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问题的基本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