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内有关媒体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在新闻例会上表示,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教师可以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针对教育部官员的这一表态,记者昨天采访了我市中小学部分教师和学生家长,发现有的老师对王定华的“惩戒论” 比较赞同,但他们不会轻易尝试“恰如其分的惩戒”,而家长们说法不一。
老师:担心惹麻烦
“惩戒学生?那可不敢,不光学校有规定,而且万一家长不肯了,找上门来怎么办?”昨日,记者采访了几位中小学教师,他们纷纷对“惩戒”学生避之不及。“最头疼的就是那种上课说话影响别的同学听课的孩子,有时候劝了很多次都不管用,真想把他拎出教室,不过我们学校以前有位老师,就因为这个把学生叫到教室外面罚站,正好家长来看到了,家长立刻冲进教室要和老师算账。”昨日,已经当了5年初中班主任的王老师无奈地告诉记者。
家长:严好,不同意罚站
“我常拜托老师,一定得好好管管我孩子,不听话批得狠一点没关系。”昨日,孩子在广饶路小学上学的王志平告诉记者,“我儿子挺皮的,在家里也只有我厉害起来才能唬住他。上课的时候老师老反映他注意力不集中,所以我经常求着老师对他严格点。”但是,当记者问他,严格点是多严时,王志平也没答上来。记者采访了5位家长,他们都认为“严师出高徒”,当记者问到“同不同意老师罚站”时,5位家长都不同意。
对此,莱西市一所优质中学的李老师感触颇深。李老师班上一位女同学的家长和她是邻居,对方千叮咛万嘱咐要严加管教她的孩子。结果,有一天李老师在班上因为作业问题狠狠地批了女学生后,当天晚上这个学生竟然“失踪”了,第二天她母亲率众冲到学校找老师要人,幸亏这名学生来校上课了,原来,她一时生气到同学家住了一晚。
出台“标准”是件好事
对于教育部此次提出的“可以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少老师都表示,这种惩戒的方式既没有标准,也很难拿捏。当然,在校风淳正的学校里,老师会相对较少出现这种抉择中的困难;但在顽皮学生过多的班级,也不乏出现老师苦口婆心、变着花样教育仍不奏效的情况。因此,对所有学生一味地“赏识”教育,无疑将造成学生“碰不得”“管不听”的结果,从而影响到教学质量。他们认为,目前教育部门正在深入研究区分合理的惩戒和体罚以及变相体罚的标准,希望这能赋予老师更大的教育空间,这对学生家长也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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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屁股不得超6下
在美国,学生违反了规章制度后,不仅可能受到纪律惩处,还可能遭受体罚、罚多少天不让上学等;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过“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明文规定教师可在规定范围内对违反学校规范的学生进行体罚;英国虽然没有关于惩戒权的具体规定,但在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有具体要求,譬如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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