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考化学总复习教学案
知识·巧学·升华
一、药品的取用
药品取用的基本原则(两个“三不”,一个“节约”)。
(1)使用药品要做到“三不”:a.手不触;b.鼻不闻;c.口不尝。
完整地说:a.不能用手直接接触药品。b.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药品的气味。c.不得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2)取用时要注意节约:取用药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量,如果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取最少量,即液体取1~2毫升,固体只要盖满试管底部。
(3)用剩的药品要做到“三不”:a.不能放回原瓶;b.不能随便丢弃;c.不能拿出实验室。要放到指定的容器内。
1.固体药品的取用
(1)存放:广口瓶。
(2)取用仪器:A.粉末状的:药匙或纸槽;B.块状的:镊子。
(3)取用方法:
A.粉末状的:往试管里装入固体粉末时,为避免药品沾在管口和管壁上,可先使试管倾斜,把盛有药品的药匙(或纸槽)小心地送至试管底部,然后使试管直立起来(如图Ⅰ所示)。
B.块状的:把密度较大的块状药品或金属颗粒放入玻璃容器时,应该先把容器横放,把药品或金属颗粒放入容器口以后,再把容器慢慢地竖立起来,使药品或金属颗粒缓缓地滑到容器底部,以免打破容器(如Ⅱ图所示)。
(4)使用后的镊子或药匙应立即用干净的纸擦拭干净。
2.液体药品的取用
(1)存放:细口瓶。
(2)取用仪器:胶头滴管。
(3)取用方法:
①少量的液体药品可用胶头滴管取用,吸有药液的滴管应悬空垂直在容器的正上方,不要让胶头滴管接触容器内壁(如下图Ⅰ);不要将胶头滴管平放在实验台或其他地方,以免玷污滴管;不能用未清洗的滴管再吸取别的试剂(滴瓶上的滴管不能交叉使用,也不需冲洗)。
Ⅰ |